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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专业建设与评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5-04-14 10:43   审核人:

关于评选专业建设与评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4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工作历时一年,终于落下了帷幕。在此次评估工作中,相关专业的教师、基层管理人员、学院领导、校评估专家以及相关行政机关管理人员等积极投入到专业自评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全校教师为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做出新贡献,学校决定开展评选专业建设与评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评估专家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在学院、专业中评选。

先进个人在广大一线专任教师和学院基层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除外)、教学管理人员、相关行政机关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中,教学管理人员在各学院教学科人员、教学院长、管理专业的学科管理部副主任、教务处管理人员中评选;

优秀评估专家在评估专家组成员中评选。

二、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专业20个,专业方向1个,学院不超过5个。

2.先进个人:专任教师和学院基层管理人员80人,教学管理人员40人,行政机关管理人员13人。

3.优秀评估专家:15人。

三、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积极贯彻执行学校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建设的核心。

在专业建设中始终以全面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整体改革为工作重点,通过重点建设,切实突出优势和特色。

2014年专业评估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对于专业要求在专业评估中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2先进个人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并能够在行动上率先执行。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职工行为规范;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工作务实、求精,勇于探索,开拓创新。

品德高尚,廉洁自律,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2014年专业评估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1)专任教师:师德高尚,工作认真负责,教学严谨、效果好;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书育人、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学院基层管理人员: 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和学校发展建设上有高度责任心,工作严谨精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合作,专业化管理成绩显著。

2教学管理人员: 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和学校发展建设上有高度责任心,工作严谨精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合作,专业化管理成绩显著。

3)行政机关管理人员:同学院基层管理人员。

3优秀评估专家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奉献教育事业,在专业评估工作中能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的评估原则,能深层次发掘专业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评选:

1)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

22014年因病、因事不在岗天数超过20天者;

3)在学校工作不满一年者。

四、评选程序

1.评选与推荐

1)先进集体

先进学院:由学校组织评估专家组相关成员组成评审组依据评选基本条件、评估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选;

优秀专业:各专业先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由各学院依据评选基本条件,按学校分配名额(见表1)进行推荐,报学校审核。

2)先进个人

专任教师个人和学院基层管理先进个人:个人先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由各学院依据评选基本条件要求,按学校分配名额(见表1)推荐,报学校审核。其中,专任教师所占比例不小于50%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个人先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由各学院和教务处依据评选基本条件要求,按学校分配名额(见表2)进行推荐,报学校审核。

行政机关先进个人:个人先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由各相关单位依据评选基本条件要求,按学校名额分配表(见表3)进行推荐,报学校审核。

优秀专业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推荐优秀专业数

推荐先进个人数

1

机电工程学院

2

8

2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3

12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6

4

化工与环境学院

2

6

5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

6

6

仪器与电子学院

1

4

7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2

8

8

理学院

2

8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8

1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6

11

体育学院

1

2

12

艺术学院

1

4

13

软件学院

1(专业方向)

2

 

小计

20+1

80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推荐先进个人数

1

机电工程学院

3

2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4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4

化工与环境学院

3

5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3

6

仪器与电子学院

2

7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4

8

理学院

3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1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3

11

体育学院

1

12

艺术学院

2

13

软件学院

1

14

教务处

5

 

小计

40

3  行政机关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推荐先进个人数

1

教务处

1

2

科技产业处(保密办公室)

1

3

财务处

1

4

仪器设备处

1

5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1

6

学生工作部(处)

1

7

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1

8

团委

1

9

发展规划处

1

10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1

11

图书馆(档案馆)

1

12

人力资源管理处

1

13

国有资产管理处

1

 

小计

13

3)优秀评估专家

优秀评估专家由学校组织各学院教学院长组成评审组,评选优秀评估专家。

2.领导组审定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评估专家的评选结果由教务处进行汇总,并上报学校专业评估领导组,由领导组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3.公布

将评估领导组初步确定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评估专家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听取全校教职工意见,公示期结束后在网上公布。

五、奖励办法

1.先进集体

学院只给予荣誉奖励;专业或专业方向除给予荣誉奖励外,并给予**万元建设经费,其中包括**元的奖金。

2.先进个人和优秀专家

除给予荣誉奖励外,并给予**元的奖金。

六、其他有关规定及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推荐。为了保证质量,不可凑数,如本单位没有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附件1

中北大学专业建设与评估工作先进集体(专业)申请表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学院意见

评估领导组意见

 

 

 

 

           签字(盖章):

 

                         

 

 

 

 

                 签字:

 

                         

 

附件2

中北大学专业建设与评估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姓名

 

所在学院(单位)

 

     

 

学院(单位)意见

评估领导组意见

 

 

 

 

           签字(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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