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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晋升高级职务业绩量化附加分计算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1日 20:28    作者:    来源:完美体育官网     点击率: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文件

院 办 字 〔2011〕 第3号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晋升高级职务业绩量化

附加分计算办法(试行)

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考虑到学校晋升高级职务指标限制和学校要求学院给予排队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讨论研究,特制定以下晋升高级职务评审条件附加办法:

一、基本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法纪。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二、晋升教授条件及附加计分排名办法

符合晋升教授条件之外,其它应备条件中每多出一条,加0.5分。

受聘副教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主持和指导学术创新的能力,并在教学研究方面具有较高造诣。

(一) 教学必备条件

1、受聘副教授以来,主讲过两门以上(科研教学型教师和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教师可一门)大学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必须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双肩挑”教师按规定的减免工作量要求)。

2、受聘副教授以来,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280学时以上,在教学中进行了一门公共课或基础课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任期内学生评价优良,至少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项。

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授课在180学时以上,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的教学改革,或开设一门新课程;

科研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60学时以上,并主讲过一门专业课程;

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并指导过2名以上青年教师。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教学效果达到教授职务相应的水平,学生评价优良。

(二)科研必备条件

1、课题。受聘副教授以来,主持、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前5名),或主持省部级(含省教育厅科研、教研项目)以上科研、教研项目一项;或主持横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经费到款3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到款10万元以上。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项(横向项目必须单项或是几项累加等于或大于10万元,),加0.1分。

2、论文。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本校学报发表论文最多算两篇,其他论文须发表在不低于本校学报层次且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刊物上。

正常晋升:教学型、专职班主任辅导员教师,论文5篇以上,其中国家级刊物论文1篇以上;

教学科研型教师,论文5篇以上,其中国家级刊物论文2篇以上;

科研教学型教师,论文5篇以上,其中国家级刊物论文3篇以上。

破格晋升:在5篇论文中,自然科学类须有国家一A级论文3篇以上,或有3篇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收录,或1篇论文在《中国科学》发表;社会科学类须有国家一A级论文2篇以上,或1篇以上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篇国家级刊物论文,加0.1分。

(三)其他应备条件

正常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专著。在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专著(独著、非编著)一部,理科字数不少于12万字,文科不少于18万字(不能几部累加)。专著应是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是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成果。专著实行外审制度。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本专著且字数不少于12万字,同时专著肓审合格,并附有职称评审专著网页证明材料,加0.1分。

2、教材。主编或参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检索为准),或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直接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目录的(以“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 检索为准),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以第一主编出版由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一部。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本规划教材且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以第一主编出版由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一部(必须附有以上指定网页的检索页),加0.1分。

3、教学奖。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项前5名,或国家精品课程前4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省精品课程按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对待);或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国家“六大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CCTV杯高校英语口语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一次或二等奖二次、省级一等奖三次。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项,加0.1分。

4、科研奖。自然科学: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前5名;或省部级政府部门科学技术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进步一等奖前2名。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项,加0.1分。

5、专利。获得一项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非实用新型专利和包装外观发明专利),前2名发明人。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项(必须是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且是前2名发明人),加0.1分。

6、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500万元以上),学校纯收入50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校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倍(学校纯收入100万元以上),加0.1分。

7、在产学研合作及产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普及上取得显著成绩,并取得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学校纯收入100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校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倍(学校纯收入200万元以上),加0.1分。

三、晋升副教授条件及附加计分排名办法

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在教学上有较深入的研究。

符合晋升副教授条件之外,其它应备条件中每多出一条,加0.5分。

(一)教学必备条件

1、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一门基础课或二门以上课程(教学型教师和高职高专教师须二门基础课,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高职学院教师要求担任过一门实践(技能)课的讲授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双肩挑”教师按规定减免工作量要求)。

2、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280学时以上,在教学中进行了一门公共课或基础课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的教学改革,或开设一门新课程;科研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60学时以上;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授课时数。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教学水平和效果达到副教授职务水平,学生评价优良。

(二)科研必备条件

1、论文。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教学科研型教师要求其中1篇为国家级刊物论文;科研教学型教师要求其中2篇为国家一级刊物论文)。如4篇论文全是发表在高校学报上,其中必须有1篇发表在高于本校层次的学报上。同时要求,必须是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报上发表。

在4篇论文中,教学型教师如有2篇、教学科研型有3篇、科研教学型有4篇国家级刊物论文可顶其他应备条件一条。

破格晋升:在4篇论文中,须有国家一B级以上刊物论文2篇以上,或有2篇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收录,或1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篇国家级刊物论文,加0.1分。

2、课题。科研教学型教师要求受聘讲师以来,主持或参与(前5名)省部级纵向科研、教研(教改)项目一项。

注:符合条件之外,科研教学型教师每多出主持或参与(前5名)省部级纵向科研、教研(教改)项目一项(部级纵向科研以科研处认定为准且必须提供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如已经结题提供鉴定复印件;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以教务处认定为准)加0.1分。

(三)其他应备条件

正常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著作。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著作一部,理科字数不少于10万字,(不能几部累加)。著作应是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成果。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本著作且字数不少于10万字,加0.1分。

2、教材。主编或参编教育部和有关部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检索为准),或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直接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目录的(以“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检索为准),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以上。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本规划教材且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以上。(必须附有以上指定网页的检索页),加0.1分。

3、教学奖。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项前5名;或国家精品课程前5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省级精品课程按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对待);或作为指导教师(前3名)指导学生在国家“六大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CCTV杯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和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次,或省级一等奖2次。高职学院教师或作为首席指导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权威机构举办)三等以上奖一项,省级一等奖一项。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项,加0.1分。

4、科研奖。自然科学: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第1名;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社会科学: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或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项,加0.1分。

5、专利。获得一项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前4名发明人。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项(必须是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且是前4名发明人),加0.1分。

6、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300万元以上),学校纯收入30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校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倍(学校纯收入30万元以上),加0.1分。

7、在产学研合作及产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普及上取得显著成绩,并取得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学校纯收入30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校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注:符合条件之外,每多出1倍(学校纯收入30万元以上),加0.1分。

四、本办法只作为职称评审中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业绩量化打分排队依据,自2011年1月起执行,解释权归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1.1.1

主题词:职称评审 业绩量化 附加分


签批:王俊元 拟稿:李秀玲 校印:邢秀琴 份数:20